公告日期:2026-01-19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4232 证券简称:晶华光学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李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6
年 1 月 19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原董事会秘书朱为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治理机构完整以及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致同意任命李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芳,女,198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备干部;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专员;2013 年 1 月至今先后担任广州市晶
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管、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禁止任职情形,提名和聘任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江绍基、徐友斌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关于聘任李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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