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关于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
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30Z203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关于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30Z2039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5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洵函》(以下简称 “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中提到的 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
稿)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
申请文件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题 2.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规范性、有效性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传武、秦建华为夫妻,合计控制 89.46%
的股份。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张世韬与董事、副总经理张世博为张传武与秦建华之子,董事、副总经理刘伟为秦建华的外甥。(2)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差错更正以及转贷、个人账户收付款、票据找零等财务不规范行为。(3)报告期各期初,发行人对张传武、秦建华、张世韬、张世博的应付款余额合计分别为 2,626.70 万元、2,561.41 万元、1,594.41 万元。
请发行人:(1)逐项说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差错原因、整改情况,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的影响,是否构成报告期内会计基础薄弱及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2)逐项说明报告期内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的具体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整改情况、会计处理合规性,报告期内及期后是否存在其他财务不规范行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执行。(3)说明发行人销售及收入确认、采购、期间费用核算、资金及财务管理、印章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有效性,是否存在不规范情形及整改情况、是否影响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4)说明对张传武、秦建华、张世韬、张世博应付款的形成与归还过程、利率水平及公允性、是否与资金流水匹配。(5)说明独立董事任职合规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4)、(5)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核查(1)-(4)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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