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4225 证券简称:凯龙洁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现公司拟代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正德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德龙”)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具售电履约保函,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使用期
限自保函开具之日起至 2027 年 2 月 28 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背景与必要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应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定期于每月 10 日前核查履约保函情况。
由于中正德龙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在银行建立授信额度,不具备独立申请开具履约保函的条件。若履约保函无法及时提供,中正德龙将面临售电整体业务停牌,造成对代理电力用户的违约风险。
为满足国家及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对售电公司履约保障的强制要求,确保中正德龙售电业务合规持续运营,避免因无法及时提供履约保函导致业务停牌及用户违约风险,公司拟使用招商银行 1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代中正德龙开具售电业务履约保函。
二、可行性分析
公告编号:2026-011
根据招商银行跨分行集团企业授信操作规范,集团可按规定流程对总授信额度进行切分,供下属成员企业使用。招商银行支持集团通过共享额度模式为成员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类似案例已在多家集团企业成功落地,办理流程成熟可控。
公司在招商银行已建立稳定授信关系,具备充足的授信额度储备,可满足本次保函开具需求及条件。中正德龙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借助公司授信资源完成业务履约,既能保障售电业务的正常开展,也能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
三、具体方案
额度需求:公司申请使用在招商银行授信额度 1000 万元代中正德龙开具售电业务履约保函。
保函期限:自保函开具之日起至 2027 年 2 月 28 日。
四、风险评估及保障措施
1、担保风险评估
中正德龙虽成立时间较短,但其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其合规运营的必要支持。公司认为,其业务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风险保障措施
资金与业务监控:公司会将中正德龙的售电业务纳入重点监控范围,要求其建立专项售电台账,并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及重大经营事项。
持续跟踪机制:公司管理层将定期关注电力市场政策变化及中正德龙的经营情况,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上述履约保函具体开具金额在授信额度内跟随代理电量动态调整。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上述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招商银行额度切分、开具履约保函、相关协议签署等手续。
公告编号:2026-011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公司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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