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3 15:30:25 股吧网页版
凯龙洁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3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4225 证券简称:凯龙洁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6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原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未对以下事项作出统一规范: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确认、计量与列报;

2、处置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处理;

3、电子支付结算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4、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SPPI)评估与披露;

5、FVOCI权益工具的披露要求。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补偿性资产(核心变化)

合并报表:与被补偿项目同步确认、同基础计量,设“补偿性资产”科目,按流动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个别报表:基本确定可收回时确认,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衔接:施行日存在的补偿性资产追溯调整;已处置/收回的不追溯。

2、处置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的资本公积

处置并丧失控制权时,原合并日形成的资本公积(长投初始成本与对价差额)不得转入损益/留存收益(个别与合并报表均适用);

公告编号:2026-010

衔接:按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

3、电子支付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一般:结算日终止确认;

特殊:同时满足①付款指令不可撤回、②结算资金已锁定、③结算风险不重大,可在结算日前终止确认。

4、金融资产 SPPI 评估与披露

利息判断:仅补偿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等基本要素,符合 SPPI;挂钩权益/利润等非基本要素,分类为 FVTPL;

或有现金流:与基本借贷风险直接相关且同向,符合 SPPI;否则需无显著差异方可认定。

5、FVOCI 权益工具披露简化

由“逐项披露”改为按类别披露:期末公允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持有/终止确认分别列)、终止确认累计利得/损失转出情况。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与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趋同,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要求处理。调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公告编号:2026-010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四、审计委员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