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关于杭州多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杭州多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宝电子”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多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多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公司的辅导机构为中泰证券,本辅导期内,原辅导小组成员吕文凯因离职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冯锐、阎鹏、李志斌、黄年雄、朱蓓蕾、于世君、赵怡西、马敬举、潘舒畅。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人员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为多宝电子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本次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本辅导期内,中泰证券辅导小组采用了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主要包括专门会议、现场咨询问答、中介机构协调会及电话交流等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助下,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组织辅导对象积极开展关于证券法规和资本市场运作情况的自学活动;
2、中泰证券辅导小组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对多宝电子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了关于北交所上市审核动态的辅导培训,向辅导对象传达最新监管审核动态和市场情况,帮助辅导对象深刻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高管人员忠实勤勉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中泰证券辅导小组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重点问题的推进落实情况,及时督促并协助辅导对象解决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持续关注辅导对象财务、法律事项,工作进展顺利,辅导效果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加洪先生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病逝,本辅导
期内,辅导小组积极协助公司确定股权调整方案,关注股权调整的合法合规性、股权结构调整对控制权稳定性及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所涉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准确性等事项。
此外,本辅导期内,公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开展,已完成募投项目的审批备案程序。辅导对象通过与辅导机构积极沟通和探讨,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并逐步推进落实。经过前期辅导,辅导对象在决策机制及内控制度方面已逐步完
善,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控程序。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但与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治理规范程度仍有提升空间,辅导小组将协助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2、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已取得相应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已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正在筹备建设开工前期准备工作,辅导小组将继续关注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及环评程序。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一)辅导小组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
(二)持续保持对于资本市场审核动态、相关法律法规的积极沟通,继续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及时学习法规动态、加强合规意识,进一步深化对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责任和义务的理解;
(三)持续关注公司实现业绩情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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