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4
关于杭州多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杭州多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宝电子”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多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多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公司的辅导机构为中泰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冯锐、阎鹏、李志斌、黄年雄、朱蓓蕾、于世君、吕文凯、赵怡西、马敬举、潘舒畅。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上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出具日为 2024 年 7 月 11 日,本期辅导期间为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本辅导期间,中泰证券辅导小组采用了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主要包括现场咨询问答、访谈、组织培训及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本辅导期内,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助下,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组织辅导对象积极开展关于证券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自学活动;
2、辅导期内,中泰证券辅导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辅导人员通过个别培训的方式,对多宝电子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了廉洁从业相关内容等方面的辅导。通过上述辅导,辅导对象加强了对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发行上市有关法律、证券市场规范运作以及廉洁从业等内容的了解;
3、中泰证券辅导小组根据在辅导过程中掌握的尽职调查资料,全面梳理了包括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内控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并召开协调会进行讨论,及时向辅导对象提出整改意见。
4、持续关注最新 IPO 监管政策和规范要求,结合近期 IPO 审核形势及相关
案例,督促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以及法律后果。
5、持续督导公司推进募投项目,公司已经与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智能化汽车配件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招商合同书》,并已取得相应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持续关注辅导对象财务、法律事项,工作进展顺利,辅导效果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内控问题
辅导对象目前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能够基本做到规范运
作,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可以完善和提高的空间。辅导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继续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募投项目问题
本辅导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取得相应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关注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但与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治理规范程度仍有提升空间,辅导小组将协助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本辅导期内,公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开展,董事长陈加洪先生逝世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补选新的董事并及时公告,辅导工作小组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监督公司的业务规范运作,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规范经营。
2、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
本辅导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取得相应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辅导工作小组将督促公司尽快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审批备案、环评等程序。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一)辅导小组将继续通过个别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
(二)持续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