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4217 证券简称:锐牛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调整情况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确定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对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和未来规划,经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拟对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调整前:
(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700 万股(含 17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550,000 股)。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
公告编号:2026-008
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的情形;
调整后:
(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7,918,919 股(含 17,918,919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687,837 股)。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的情形;
二、履行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符合证券市场的情况、自身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且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8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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