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874217 证券简称:锐牛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蓉东村)锐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朱树生
6.会议列席人员:未兼任董事的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对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
及财务报表附注予以确认并批准报出。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 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洪暹国、施建军、赵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目的,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非经常性
损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锐牛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 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锐牛股份有限公司最近 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 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洪暹国、施建军、赵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 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 告编号:2025-138)。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 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洪暹国、施建军、赵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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