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7
证券代码:874217 证券简称:锐牛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蓉东村)锐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朱树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洪暹国、施建军、赵毅、万佳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北交所上市,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募集资金扣除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年产 2,500 万米农业机械用高性能传动带项目”(17,904.33 万元人民币)和 “带传动系统研发中心项目”(4,014.83 万元人民币),总投资额共计21,919.16 人民币万元。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洪暹国、施建军、赵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洪暹国、施建军、赵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拟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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