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213 证券简称:红壹佰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取消监事会后,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董事。为此,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子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经查阅公司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相关会议材料,我们认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选举程序合法合规,林子豪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职工董事职责所必要的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林子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告编号:2026-009
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跃华、袁樵
2026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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