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4213 证券简称:红壹佰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所属公司,本制度所称“所属公司”是
指公司对之行使经营管理权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独立核算单位。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和被投资者财
务管理制度体系,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整合公司各项资源,着力提升公司经济效益,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 财务管理原则
(一)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合理选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
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未来的发展前景。
(二)规范公司决策和运作程序,切实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审查。
(三)建立财务考核和经济指标评价体系。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财务所有支付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审批流程本利审批程序,
保证公司资金运用安全高效,监控到位。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
算方案,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融
资方案,负责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批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八条 公司财务总监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董事长和总经理制定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监督财务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参与拟订财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方案、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方案。
(二)负责公司财务分析决策工作,对公司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进行分析,有效使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三)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研究和审查,负责策划公司大型经济活动。
(四)负责指导资产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利润分配工作。
(五)负责公司融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设计融资方案,通过各种方式筹措资金,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负责对所属公司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第九条 财务部经理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行使下列职责:
(一)负责财务部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指导财务人员按照岗位责任分工,切实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二)负责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开展情况,制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程序;
(三)制定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提出建议。
(四)检查和掌握财务工作完成进度情况,参与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谈判;
(五)负责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与中介机构、审计职能部门的业务沟通;
(六)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财务部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下设会计核算、预算管理、出
纳等工作岗位,并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一)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照公司规定的期限进行报账。
(三)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各级领导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严禁任何人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四)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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