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6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4210 证券简称:康刻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等相关方签署特殊投资条款补充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南京明德本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明德本源”)、南京明德善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德善道”)分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用芳、唐令凤、重庆泰嘉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嘉尔”)、北京明德蓝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蓝鹰”)、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刻尔”或“公司”)签署了《关于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书》(以下简称“《增资合同》”),同日,前述《增资合同》各方签署了《关于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约定明德本源、明德善道享有股权回购、知情权、核查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平等待遇等特殊权利条款。
2022 年 3 月,明德本源及明德善道与陈用芳、唐令凤、泰嘉尔、明德蓝鹰、
公司签订《关于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于该补充协议签署之日确认《补充协议(一)》第
1.5 条、第 1.7 条和第 1.8 款“股权回购”中涉及股份公司承担股权回购责任及
股份公司因股份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承担股权回购责任所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
公告编号:2026-002
的有关条款、第 2.1 条“知情权”、第 2.2 条“核查权”、第 2.3 条“反稀释权”、
第 2.4 条“共同出售权”以及第 2.5 条“平等待遇”自动终止且自始无效。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一节 基本情况/三、公司股权结构/(五)其他情况/2、特殊投资条款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用芳与相关股东方的友好沟通,前述协议各方决定签署《关于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的利率由 8%调整至 4%。
二、本次补充协议的主要修订内容
《补充协议(三)》主要修订调整如下:
《补充协议(一)》原约定内容 《补充协议(三)》主要修订内容
投资方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按如下方 投资方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按如下方式计算的价格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公司 式计算的价格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股权:
回购对价=投资金额 × [1+8%× N)]- 已 回购对价=投资金额×[1+4%×N)]-已
付股利(如有)。 付股利(如有)。
其中: N=投资方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 其中: N=投资方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收到全部回购对价之日止的天数除以 收到全部回购对价之日止的天数除以
365。 365。
三、本次补充协议的合规性
1、变更后的特殊投资条款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定的禁止性条款,且有利于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2、变更后的条款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稳定性。
3、本次补充协议的变更经原协议签署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4、变更后的条款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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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充协议(三)》未将公司作为回购条款的义务主体,其签订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使公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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