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于对上海汇舸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中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汇舸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舸环保”、
“公司”)2023 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众会字(2024)第 02598 号审计报告。
贵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达了《关于对上海汇舸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
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我们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与财务会计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回复如下(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1、问询函第 1 问
问询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255,335.2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39%;净利润为119,889,835.9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6%;毛利率为48.89%,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85
个百分点;其中船舶脱硫系统业务的毛利率为55.64%,比上年同期增长15.73 个百分点;其他业务营业收入为190,719,593.78 元,同比增长60.39%,毛利率37.59%,增长了7.75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430,347,235.38 元,销售占比为84.34%,基本为境外客户;公司境外营业收入为404,979,535.65元,占比为79.37%;境外销售毛利率为
52%,比去年同期上升14.44个百分点;境内销售毛利率为36.94%,比去年同期增长13.92
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员工88 人,期初为75 人;其中销售人员为8 人,期初期末无变化。
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新增客户的获客途径及销售情况、存量客户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上下游行业发展趋势等说明本期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按客户分别列示其他业务收入情况,说明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与主营业务不相关业务拼凑业绩的情况;
(3)结合行业特征、公司经营模式等说明境外销售毛利率大幅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合理性;针对境外销售依赖性较高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及已采取的措施;
(4)请结合公司的主要服务流程、产品交付标准、收入确认标准、验收周期情况等说明经营业绩的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5)结合公司人员变动情况、公司销售生产模式等说明本期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与人员变动是否相匹配。
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说明结合函证走访比例、验收周期、收入确认金额、审计中确认凭证的齐全性、时点的准确性等说明对公司的销售收入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相关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会计师回复:
针对报告期间公司的销售收入真实性,我们执行了如下程序:
1、对客户开展实地走访、视频访谈程序,了解公司对其的销售情况,了解公司与其合作历史、交易背景,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我们共计对6家主要的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以及视频访谈,实地走访及视频访谈核查的销售金额总计29,231.30万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29%。
2、选取主要客户进行期末应收账款和当期交易金额执行函证,并获取了主要客户的回函;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间销售客户执行了发函工作,发函金额为48,494.53万元,发函占收入比例分别为95.04%,回函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收入
项目 2023 年度
发函金额 48,494.53
销售收入 51,025.53
发函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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