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4206 证券简称:硕华生命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涉部分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决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求做出的,符合《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6
四、《关于确认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发生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充分的必要性,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相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相关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在相关议案中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董事会提名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莫卫民、李展作、黄轩珍
2025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