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74206 证券简称:硕华生命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所涉部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能力,在 2023 年度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正处于重要的战略发展期,生产装备和设施需要更新改造,保持充足的资金储备对于应对市场变化、推动业务发展至关重要。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拓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为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健运营和持续增长,公司需要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经董事会研究,2023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此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轩珍、莫卫民、李展作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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