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4205 证券简称:晟事美安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上海晟事美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工业路 1088 号 4 号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鲍长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晟事美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2)。
公告编号:2025-023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拟提名鲍长新、鲍启明、赵利苗、聂凯云、吴春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即自然终止。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鲍长新、鲍启明、赵利苗、聂凯云、吴春军,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上海晟事美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23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办公效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补充及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 月 31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拟修订公司章程》(2025-029)的公告。
公司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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