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公告编号:2025-133
证券代码:874202 证券简称:恒道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了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
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本次财务报表审阅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
案》。
二、《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33
2025 年,公司与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其销售热流道系统。公司 2026 年度与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继续开展业务往来,预计全年销售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元。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5 年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生产经营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春辉、沈洪垚、邓水岩
2025 年 12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