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115
证券代码:874202 证券简称:恒道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115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春辉、沈洪垚、邓水岩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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