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874200 证券简称:广泰真空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监事和监事会,相应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同时补充增加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相关内容;
(二)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补充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职责及履职程序等章程必备条款;
(三)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部分条款仅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或者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等,上述修订因涉及条目众多,由于未影响实质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四)简化表述,将“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统一表述为“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修订因涉及条目众多,由于未影响实质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五)由于调整和修订原有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在不涉及其它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沈阳广泰真空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沈阳广泰真空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下简称“《证券法》”)等及有关法律法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 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由沈阳广
法注册。 泰真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
真空有限”)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辽
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210112064739867F。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2013年5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
月 29 日至永久。 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人。 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产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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