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5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4195 证券简称:宏远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绪清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07
1.议案内容: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拟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该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请将上述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若延长后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除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进进、陈奎、齐鲁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拟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公告编号:2025-007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议案。该次发行上市决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请将上述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若延长后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进进、陈奎、齐鲁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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