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120
证券代码:874195 证券简称:宏远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120
经审阅《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融资借款额度暨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融资借款额度暨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沈阳昌盛电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宏昌电磁线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授权期限内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暨担保,在授权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务。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进进、陈奎、齐鲁光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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