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4183 证券简称:医诺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大连医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医诺生物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大连医诺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一一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 号一一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 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由原大连医诺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司由大连医诺生物有限公司依法整体
“原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 变更设立,在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210213751578559L。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的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由股东会选举执行公司事
人,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 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
规定执行。 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更前,仍由原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职。法
定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应当经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股东、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