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现对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 录
一、基本情况......3
问题 1.关于股权清晰及实际控制人认定准确性......3
二、业务与技术......5
问题 2.产品竞争力及市场空间......5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6
问题 3.业绩波动合理性及客户合作稳定性......6
问题 4.境外销售真实性......9
问题 5.不同业务模式收入确认准确性......12
问题 6.毛利率持续增长合理性......13
问题 7.关联采购的必要性和公允性......15
问题 8.其他财务问题......16
四、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18
问题 9.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18
问题 10.其他问题......20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关于股权清晰及实际控制人认定准确性
根据申请文件:(1)实际控制人金崇康直接持有公司49.75%股份,自公司设立以来未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2)2017 年金崇康将所持公司全部 56.35%股权转让给付晓祥代持,2021 年二人根据签订的《民事调解书》还原相关代持股权;公司历史沿革中林兴友与林兴根等存在股权代持关系。(3)公司与台州博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台州新博得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存在业务、资产等承继关系,其中博得汽车零部件由陶宏革兄弟三人设立于 2001 年,目前尚未注销;新博得汽车电器由金崇康、陶宏革、付晓祥等人于2013 年设立,已于 2019 年注销。(4)金崇康及其控制的浙江东泰集团对外投资多家涉及房地产业务企业,部分企业在报告期内注销;付晓祥等股东或其亲属对外投资的部分企业从事汽车零部件相关业务。
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设立、增资、股东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资及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决议决策文件,相关主体的资金来源、资金支付方式、出资凭证及访谈确认情况、历次现金分红资金流向、资金流水核查情况等,说明相关主体出资是否真实,部分股东通过现金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原因,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金崇康、付晓祥、林兴友等主体相关股权代持形成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股权代持是否真实、完整解除,是否存在尚未解除、尚未披露的股权代持
事项,相关股权是否清晰稳定,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争议。(2)结合金崇康与付晓祥、陶宏革等主体在公司的持股及任职情况,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股东会决策情况,经常居住地及办公地,历史股权代持及还原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合理,金崇康未在公司任职的原因及合理性,金崇康是否能够对公司实现实际控制,未将付晓祥、陶宏革等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是否准确、合理,是否存在规避限售、同业竞争等监管要求的情形;结合前述情况说明金崇康对公司的控制权是否稳定,相关情形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视情况进行风险揭示及重大事项提示。(3)详细梳理并说明台州博得汽车零部件公司、台州新博得汽车电器公司、公司之间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的承继过程,台州博得汽车零部件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是否仍在持续经营,与公司是否存在重合客户及供应商情况;付晓祥等股东或其亲属对外投资的湖北信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经营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重合客户及供应商情况。(4)补充说明金崇康及其他主要股东或其亲属对外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主要经营财务数据、生产经营规范性等,是否存在大额负债情形,是否存在影响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的重大经营风险、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与相关主体之间是否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能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资金占用,以及其他经营风险,并进行风险揭示及重
大事项提示。
请保荐机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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