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155
证券代码:874181 证券简称:睿信电器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为确保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准确性,结合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3月及2024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有关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公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予以更正。
独立意见: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所涉及更正内容未对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亦未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构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的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 准确的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更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55
议案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现对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公布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涉及的有关信息进行更正。
独立意见: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更正<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现对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公布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有关信息进行更正。
独立意见: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出具<公司2025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公司2025年1-6月审计报告》。
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1-6月审计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5年1-6月的财务和实际经营状况,报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出具<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3月及202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55
议案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