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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0 16:40:59 股吧网页版
睿信电器: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4181 证券简称:睿信电器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制度的议案》。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 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京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湖北睿信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等事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不存在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担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的其他任职资格。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主办券商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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