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74180 证券简称:泰诚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将章程中所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调整为“经理”、“副经理”;
3、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 “《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 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订《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系发起设立,在北京经济技术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879 万元(单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18.5
位人民币元,下同)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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