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4178 证券简称:孕婴世界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办法已经公司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
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应当遵循“谨慎投资、科学决策、 规范运
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 的原则,应根据公司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财项目投资规模和期限应与公司资金规模、资金使用计划、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借贷资金等,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进行委托理财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或电子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可以对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预计的委托理财额度计算占净资产的比例,适用审议程序的相关规定。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第十一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可以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审议资金最终投向、涉及的交易对手方或者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并充分审议投资风险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第十二条 涉及关联交易的委托理财业务,还应当适用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规定。
第四章 内部管理和报告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经办和日常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筛选投资对象。严格遵循审慎原则, 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二) 负责投资前的评估论证。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来源、 投资品种、 投资规模、 投资期限、 预期收益等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性评估,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三) 负责提出和上报委托理财业务方案。 汇总委托理财业务的评估论证情况及建议, 拟制委托理财产品配置策略及方案选择, 上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长,并同时抄报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 负责实施经批准的委托理财业务方案。协助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受托方签订书面或电子协议、 合同、产品说明书等文件,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并根据相关文件,办理开设和管理委托理财相关账户、 资金调入调出、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等有关事宜。 委托理财业务操作过程中,应及时将相关实施情况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
(五) 负责投资期间委托理财业务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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