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4178 证券简称:孕婴世界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成都孕婴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所以删除部分条款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表述,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因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2、修订条款中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格。 格。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根据本条定向发行股份时,原股东 公司根据本条定向发行股份时,原股东
无优先认购权。 无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五)、 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六)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 第(三)、(五)、(六)项规定收购的本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用 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总额的 10%;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 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让或者注销。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六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