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2 18:22:27 股吧网页版
鲁新股份: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2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4177 证券简称:鲁新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鲁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5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4 月 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桓台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5 月 9 日,收到桓台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鲁 0321 民初 2595 号《受
理案件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鲁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永茂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锦汇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顺利

公告编号:2025-012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1 月 19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山东锦汇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危化品
智能仓储与分装项目(一期)设计合同》,原告负责山东锦汇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危化品智能仓储与分装项目(一期)(以下称“锦汇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合同约定了设计和服务内容、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等内容;2022 年 6 月 2 日,
原、被告双方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了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发包人的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部分执行已签订的设计合同,
原告自此担任锦汇项目工程总承包人。2022 年 12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30 日,
原、被告双方就《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别签订补充协议一份,对室外与道路硬化、管廊石子铺设、防尘网覆盖以及部分工程变更等事项作了约定并增加了合同款项。以上全部合同金额总计 108,856,000.00 元。

锦汇项目启动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合同义
务。2022 年 12 月底至 2023 年 1 月初,锦汇项目工程陆续通过各项验收并顺利
试车。2023 年 4 月 6 日,锦汇项目运行满 3 个月,设计部分合同款全部到期;
2024 年 1 月 6 日,锦汇项目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其余合同款项也全部到
期。截止 2025 年 2 月底,被告仅付款 81,771,883.50 元,期间原告多次发函索要
余款,被告一直未能付清。

被告欠付合同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合同款 27,084,116.50 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 1,115,822.89 元(该利息金额暂
计算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后续逾期付款利息以 27,084,116.50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1%计算。)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 100,000.00 元、保全保险费 22,640.00 元;

公告编号:2025-012

(4)本案受理费、申请费由被告承担。

2、诉讼理由:

2022 年 1 月 19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山东锦汇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危化品
智能仓储与分装项目(一期)设计合同》,原告负责山东锦汇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危化品智能仓储与分装项目(一期)(以下称“锦汇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合同约定了设计和服务内容、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等内容;2022 年 6 月 2 日,
原、被告双方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了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发包人的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部分执行已签订的设计合同,
原告自此担任锦汇项目工程总承包人。202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