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874175 证券简称:中环洁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审计制度,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
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规定、
业务规则、业务细则等(以下合称“相关法律法规”)及《中环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管理制
度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监督、评价和建议。
第三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董事会、经理
层就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与评估进行监督。对
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负责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
执行各专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
审计和其他有关事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并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九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内部
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并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
告。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
须具备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
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审计人员若与被审计单位、个人有关联关系或可能影响审计结果客
观、公正的其他关系,该审计人员应予回避。
第十一条 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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