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7 17:47:37 股吧网页版
中环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874175 证券简称:中环洁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
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 号—提供担保》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合理评估风险,谨慎判断被担保人的履

约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六) 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
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的,可以豁免适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计算担保金额、担保总额时,应当包括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金额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金
额,不包括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或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
提供担保的金额。

第七条 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担保金额,应当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以及审
议本次担保前 12 个月内尚未终止的担保合同所载明的金额。

第八条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时,应当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
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第九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控股子
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按照其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达到《公司治理规则》规定的股东
会审议标准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
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可以预计未来 12 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提交股东会
审议并披露。

预计担保期间内,任一时点累计发生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于超出预计担保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应当
按照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预计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