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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18:57:34 股吧网页版
中环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中环洁集团”)董事会在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前身为中环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洁有限”),系由龙吉生、朱晓平于2017年6月27日签订《中环洁环境有限公司章程》决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于2017年7月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302MA00FRXQ5K的《营业执照》。2017年10月17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本公司申请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转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7月12日,中环洁有限召开股东会(指“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或“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以2022年1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以中环洁有限截至2022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以其各自持有的中环洁有限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起人协议》就拟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各发起人出资、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约定。2022年7月12日,全体发起人股东签署了《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于2022年7月25日换发了股份有限公司新的《营业执照》。2023年9月28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2909号),中环洁集团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挂牌后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2024年4月7日,中环洁集团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审议<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发行对象为珠海环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环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环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4年5月10日,珠海环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实缴出资690.00万元、珠海环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实缴出资
785.0310万元、珠海环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实缴出资1,32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959,627,330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东二路45号A-3号楼一层-106室,法定代表人为杨迪。

本公司属公共设施管理业,主要从事城乡环境及公共服务,核心业务包括城乡环境卫生及相关服务、固废分类管理及商品销售。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润滑油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市政设施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及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强化风险导向原则,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持续评价、跟踪和防控企业经营面临的各类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避免或降低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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