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荣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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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95
证券代码:874171 证券简称:伟荣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衢州伟荣药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衢州伟荣药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衢州伟荣药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衢州伟荣药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关联独立董事汪加林回避外,我们其他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和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要求及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会议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
衢州伟荣药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雄军、凌春华、汪加林
202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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