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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0 15:37:23 股吧网页版
伟荣股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874171 证券简称:伟荣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衢州伟荣药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衢州伟荣药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情况介绍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衢州伟荣药化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业务采购与付款业务、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企业经营风险、重大决策法律风险、人力管理风险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目标

1、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证财务资料真实、完整;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则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原则

1、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财务控制规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2、应约束公司内部涉及财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财务控制的权力;

3、应涵盖公司内部涉及财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
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应保证公司内部涉及财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四)内部控制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基本框架,并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制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权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遵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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