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公告编号:2025-118
证券代码:874161 证券简称:申兰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披露的公告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二、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五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七十三条 在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董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会 股东大会作出报第七十八条 股东大会 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 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 报告。
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
姓名或名称;
公告编号:2025-118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
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
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
的答复或说明;
(六)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
其他内容。
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更正后: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五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七十三条 在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董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会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 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
作出述职报告。 报告。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117)。公司对
公告编号:2025-118
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