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公告编号:2025-115
证券代码:874161 证券简称:申兰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2025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为更准确、更合理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对已披露的《2025 年一季度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更正事项概述
经公司审慎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现决定对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2025 年一季度
报告》中涉及的有关信息进行更正。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期报告信息更正的议案》。
二、本次更正涉及的主要内容
本次更正内容主要涉及《2025 年一季度报告》中以下内容:
1、“第一节 重要提示”;
2、“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之 “二、主要财务数据”;
3、“第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4、“第四节 财务会计报告”之“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二、财务报表”。
公告编号:2025-115
具体更正内容均以楷体加粗字体标出,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于
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114)。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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