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16899 号
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特科技公司)2025 年 6月 30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邦特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邦特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复印件仅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审〔2025〕16899号报告后补证明之用,仅用于说明本所的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
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
16899号报告后补证明之用,仅用于说明本所的合法执
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审〔2025〕16899号报告后补证明之用,仅用于说明本所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
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截至 2022.12.31)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福一路 66 号 4 栋 18 楼 1
70 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8-86957846
号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71 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 3 单元 2 号 028-85560449
普通合伙)
72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环国际广场 22 楼 025-84433976
73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路 48-3 号 0315-5757564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万达广场商务楼 B
7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5-84711188
座 19-20 楼
7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0571-89722900
76 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天津市河西区合肥道富力中心写字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