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874159 证券简称:邦特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中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的调整,以及将“监事会”的表述调整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的,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付相同价额。 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之
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之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 享有优先购买权,除非该次股东会明确享有优先购买权,除非该次股东会明确 作出优先认购的安排。
作出优先认购的安排。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标明面值。 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在中国证券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中存管。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发行的所有股 中存管。
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 公司是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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