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8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4158 证券简称:天元重工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德阳天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德阳天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德阳天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2025修订)》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德阳天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我们认为: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修订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非
公告编号:2025-056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2025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内容合法有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需经股东会审议的制度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我们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光强、叶飞、苏兵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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