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4155 证券简称: 实华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安庆实华工程设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合肥市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的股份有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限公司,原有各投资者为公司的发起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人,公司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91340100756845177N。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40100756845177N。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实华工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实华工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Anhui
ShihuaEngineering&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包河区杭州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合肥市包河区杭州路与西藏路交口东北角滨湖时代广场 路与西藏路交口东北角滨湖时代广场
C3 幢 1301 号。 C3 幢 1301 号,邮政编码:23009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全部资产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力。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