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4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4152 证券简称:巨鼎医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深圳市巨鼎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巨鼎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深圳市巨鼎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挂牌前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及审议流程依法合规,修订内容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以及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修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04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与比照关联方管理的相关主体之间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5 年度公司与比照关联方管理的相关主体之间预计
产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出售产品及提供服务行为,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深圳市巨鼎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鹏、陈琼、张付忠
2025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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