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佛光发电”、“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长江保荐与佛光发电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长江保荐指派了孔令瑞、马瑞、李吉林、李凯栋、董雨卓五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孔令瑞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及对行业的充分了解,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除长江保荐外,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0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收到了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2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尽调、查阅公司财务资料以及各项管理制度、日常交流辅导、案例研究分析、个别答疑、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资本市场最新情况与监管最新要求,持续推进与落实各项整改建议与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发行人相关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根据发行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主要的辅导内容如下:
(1)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机构持续深入地对辅导对象的财务状况、业务及技术能力、内部管控机制、公司管理结构等多个层面展开全面调查。对于已识别出的问题,辅导工作小组采取了非定期会议、专题交流会等,来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
(2)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持续跟踪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公司北交所上市申报工作,对公司 2022 年
-2024 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 2025 年 1 季度预计业绩
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中介机构与辅导对象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生的问题。针对公司尚存在的问题,辅导机构及中介机构随时与辅导对象保持沟通,从多方面督促企业整改并取
得了良好的效果。
(4)执行存货、固定资产和票据监盘程序
协调申报会计师共同参与公司 2025 年 3 月末的存货、固定资产和票据等盘
点,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相关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5)行业研究分析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跟踪智能电源装备行业动态,以及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军工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的发展情况,对公司的业务与技术进行系统性分析。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期为第一期辅导工作,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具体问题与辅导对象、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进行沟通,提出相应的建议,公司积极配合解决存在的问题。综合来看,辅导对象已经较好地建立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行。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积极督促公司执行相关内控制度,及时反馈辅导,帮助公司持续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关于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在本期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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