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8
证券代码:874150 证券简称:佛光发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150 佛光发电 2025 年 3 月 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雷红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雷红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雷红红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提名张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张钧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提名王瑞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瑞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王瑞智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
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提名汪望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汪望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汪望勤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提名肖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肖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肖建军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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