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关于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期)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或“长城信息”)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指派王晓、马建红、黄忍冬、徐先一、李振东、王孟宣、刘经天、高扬、牛晨旭、琚健、陈诗雨、景艳等人员负责长城信息上市辅导的具体工作,以上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本辅导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辅导方式: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会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成律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培训、查阅文件、专业咨询、案例分析等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持续跟进公司规范经营和财务状况,完成了本阶段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次辅导期内,辅导小组获取了公司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了解公司股东变化情况。审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关注关联方变化情况。对公司及包括董监高、控股股东、实控人、子公司在内相关主体的失信、重大诉讼仲裁情况进行查询,关注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情形;
2、本次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通过获取月度问题清单回复等方式持续了解公司基本情况、业务技术、财务会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3、本次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告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对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分派实施、董事任免在内的各项公告进行事前审阅,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确保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4、本次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协助辅导对象向股转系统提交2025 年度报告预约申请,并按照股转要求对公司董监高、大股东等身份信息进行核对;
5、本次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协同大成律师就辅导对象董事任免程序安排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6、本次辅导期内,招商证券围绕新三板定向发行、并购重组制度及相关案例解析,对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天健会计师及大成律师相关人员作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招商证券为辅导对象提供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业绩经营能力
问题简介: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0,535.89万元,同比下降 9.93%;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380.43 万元,同比下降 67.92%;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63.86 万元,同比下降 222.54%。短期来看,
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压力。
解决情况:面对短期盈利能力的挑战,公司未来的工作将聚焦于深度开拓市场以扩大份额,提升品牌价值以增强粘性,在稳固现有业务根基的同时,战略性推进业务布局的优化与创新增长点的培育,从而驱动公司经营质量和整体效益的根本性改善,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除前述事宜外,辅导对象目前不存在其他尚待解决的影响发行上市条件的主要问题。下一阶段,公司将聚焦业务拓展与业绩目标达成。辅导小组将持续督促其规范运作,并协同公司结合资本市场动态与业务实际进展,审慎论证并推进后续资本运作规划。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小组核心成员将保持稳定。招商证券将持续关注辅导对象情况,根据辅导工作实际需求,协同天健会计师、大成律师所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确保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
2、通过线上、线下交流等方式,协助辅导对象管理层了解并掌握最新法规及规则的实质性变化内容;
3、持续跟踪公司业务拓展和业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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