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1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审阅有关议案及会议材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制度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我们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无异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提出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1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估计,关联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的原则确定,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包括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系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议案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修宗峰、连光阳、胡建国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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