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74147 证券简称:曲靖阳光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本次议案的所有相关文件,我们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行为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5-045
基于上述,我们一致同意确认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立职工代表董事暨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立职工代表董事暨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本次议案的所有相关文件,我们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公司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燚宽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李燚宽先生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李燚宽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我们一致同意李燚宽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江涛、杜磊、关玉荣、王强
2025年 12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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