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874145 证券简称:鑫远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鑫远国际大厦 A 座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谭岳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1,46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强、马金、冯丽霞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 2023 年年度述职,
述职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张强)》(公告编号:2024-035)、《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马金)》(公告编号:2024-036)、《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冯丽霞)》(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1,468,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4CSAA1B0023)。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1,468,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4CSAA1B0023)。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81,468,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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