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74144 证券简称:同威信达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同威信达技术(江苏) 第一条 为维护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 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章程。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交易涉及的资 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交易涉及的资
公告编号:2025-038
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 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 以
上,且超过 5000 万的。 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超过 3000 万 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
的。 的。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拟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升级为创新层企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38
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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