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74144 证券简称:同威信达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计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需要参加会议的请按照通知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按时出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0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144 同威信达 2024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 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现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整体工作情况,编制形成《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 2023 年度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同威信达技术(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实现的净利润为 22,384,011.6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2023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
积金 2,339,842.68 元,累计至本年末实现可分配利润为 29,550,832.98 元。
依据上述情况,提请将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中 8,827,375.79 元分配给各股东。
详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9)。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详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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