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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4 17:48:24 股吧网页版
洁源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4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138 证券简称:洁源环境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选举的董事长张正斌同志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孙红卫、盛强、马伟、徐扬、尚庆波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拟续聘盛强同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查阅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拟聘任的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具备《公

公告编号:2026-004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且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激、杨红霞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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